移動式消防站,是以救早、滅小和“三分鐘到場”撲救初起火災為目標,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,依托單位志愿消防隊伍和社區群防群治隊伍。有消防重點單位移動式消防站和社區移動式消防站兩類,是在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社區建設的小消防組織單元。
移動式消防站應設置人員值守、器材存放等用房,可與消防控制室合用;有條件的,可單獨設置。移動式消防站應在建筑物內部和避難層設置消防器材存放點,可根據需要在建筑之間分區域設置消防器材存放點。
移動式消防站的人員配備:
1、移動式消防站設站長、消防員、值班(守)人員等崗位,配有消防車輛的移動式消防站應設駕駛員崗位。
2、重點單位移動式消防站站長應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,其他崗位人員由單位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、保安或員工等擔任;社區移動式消防站站長應由社區負責人兼任,其他崗位人員由村治安聯防隊員、社區保安、物業管理人員、社區工作人員、消防志愿者等組成。
3、移動式消防站人員配備宜不少于 6 人,單位員(職)工總數不足 6 人的,全部人員為移動式消防站人員。
重點單位移動式消防站實行 24h 值班,每班不少于 2 人,消防控制室值班員、值班保安等人員可兼任移動式消防站值班人員;社區移動式消防站實行 24h 值守,每班不少于 1 人,值守人員應能及時接收火警指令,并通知其他隊員到場進行處置。
4、移動式消防站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;培訓內容包括撲救初起火災業務技能、防火巡查基本知識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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