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性質不同
1、消防隊:是對公安消防部隊的各級隊伍、企業專職消防隊、義務消防隊的統稱。
2、移動式消防站:是消防隊員工作(執勤備戰)的場所。
二、作用不同
1、消防隊:公安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接到火警后,必須立即趕赴火場,救助遇險人員,排除險情,撲滅火災,這是消防隊的義務。
2、移動式消防站:保護城市消防安全的公共消防設施,按照地區災害的危險情況其規模有所不同(微型站、一級站、二級站等等)。
消防隊職責:
(一)承擔責任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,普及消防知識;
(二)定期進行防火檢查,督促有關單位和個人落實防火責任制,及時消除火災隱患;
(三)建立防火檢查檔案,按照國家規定設置防火標志;
(四)掌握責任區域的道路、消防水源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、重點部位等情況,建立相應的消防業務資料檔案;
(五)制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、重點部位的事故處置和滅火作戰預案,定期組織演練;
(六)指導培訓義務消防隊;
(七)撲救火災,保護火災現場,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、處理火災事故;
(八)定期向公安消防機構報告消防工作情況;
(九)按規定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。
蘇公網安備 32108802010620號
備案號:蘇ICP備05018888號-1 技術支持:翊成網絡 |